7月(🌦)1日,国家医(🙌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🛶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🔁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🥘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〰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😛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👑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🦎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♈)、布局研发管(🏗)线,提升创新(🤮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🈹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🐑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🆎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🏒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❔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🤬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🍸)门与企业可(🌂)围绕(🥦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🐿)动创新药(🐴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📨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🎾)高发(✋)重(⛷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🐴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🔬)门联(🎇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🚟),创新药也(📚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🥔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🤗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🆘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🗳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🐰)和患者合理(👏)用药权益。 此(🔜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♟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🌙)比等为由影(🧒)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🎢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🥜)品只能有两(🍦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🌙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🆒)条件的创(✡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🕤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🤹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🍸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🌡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🕺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💗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🤜)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🥡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😊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🧒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🍬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👌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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