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🛬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🔒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💴)创(🏽)新药(🎹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👊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🚱)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😙)心的创新药(📦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🎋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🕊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🚐)产品,支持医(😳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⬅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🥢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🦓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⏪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⛄)予点对(🕋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🗃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🤭)药(🎼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📄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🦍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😚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🥅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🐚)药(〽)品(🌋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🦏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🌟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⌚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👓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🌕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♈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🔁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🌟)格的限制(🍿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🎈)基本医保药(📬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🔱)药纳(🍲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🐐)大公共卫生事(🍎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🌚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🍺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🗳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🈵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🤔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💋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🐣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🎳)新健(🏕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🌖)制”。国家(🌺)医保(💤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💡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➰)且价格(🥜)应该也是(💭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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