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🤭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🚌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🐸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🏢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🥗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🎣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🔗)线,提(📨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😄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🕌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🌹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🐭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😶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✌)门(👠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🕝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🏌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🚗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😳)或设立临时采(😸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🏁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㊗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👵)录内药品可不(👵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📸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🙁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🚭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⛵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🎡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🍱)特殊情况(👻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🐤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📢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🐊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🥙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⭐)大、(🤤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🚆)新药。 (🌪) 在发布会(❎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🚩)司司长黄(🛩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🛩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✊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🐲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🎮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🤞)申报、同步(🧜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🛸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🐿)健(💱)康记者还(🗞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🌴)的药品(📋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🗺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🕘)表示,“因为(📺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🦑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🦊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🤘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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