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🦉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😛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🔐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🎖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🏊)付难”,文(💺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🕙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♊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🚎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🀄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🔝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🧡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🌑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🥉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👖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🏢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🚹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📠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🤝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👀)步申(🚤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🚳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🔚)的主规格(🎃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🚶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🐘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👺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⛽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🦀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🛫)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🔛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💤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🤢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🎓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📊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💋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💝)不(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🍍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🎆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⚾),定(🙂)期调整优化(🖼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👬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🎐)究临时纳入医(㊙)保支付(🍥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🎁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📷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🏃)者获益显著(⏮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🕯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👣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😊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🐩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🎯)产品设计的(🤜)时候定位可(🍹)能不一样(🎓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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