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🌪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👝)印发的《支(🌶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🌦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🚙)外(💒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😏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✝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📯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🤛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👄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🕊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😯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🔚)业、科研院所(🎯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🔈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💁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🎬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🦗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🚉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🥢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👨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⌛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🍆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🕛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✂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🚇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👺)保局医保(🌙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🔑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🕠)患者合理用(📽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🎆)创(⛎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😹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📨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➰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🥧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📏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😚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🎻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🐵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😨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👱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✔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🦎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🌶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🔡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🏣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📟)表示,“因(🤢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🤘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🧘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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