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⛲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⏳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🍘)措施》首条(🎫)便提(💂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🤚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🈯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🐩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🗿)励商(🗺)业健(🗜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🍮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🌰)多种方式,为创(🛸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🌉) 另外,文件提(🕐)出,上市(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🥠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🖤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🎋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🎾)重点领域(❎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🆚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🤑)药也(✏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🛣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🥊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🕋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🤝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🏺)诊疗需求和患者(📬)合理用药(🛑)权益。 此(🏀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🍷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📶)药占(🕋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🤖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🥩)格的限制)。 (🧥)《若(🍪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🦗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📑)目录。在坚持(🔕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🦗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🍡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👣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🗿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🧒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🐦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📪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😶)。” (✔) 中新健康记(🚢)者还在发布会(🔒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🌰)保(📗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😴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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