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🤶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🐑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😸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📃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🏹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⛴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♋)发需求的(🧛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😾)、科研(🥡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🅱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💤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🍬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🌂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💽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🤺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🥏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📄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⏬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🍫)病、儿童用药(🛷)、(📇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⛎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⛏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🐙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🏥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😎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🕰)励医保定(🚘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👸)月内召开药事(🖱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🔰)临时(🗽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💶)为由影响创新(🌒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🌰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🔇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🛅)(即同(🎹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🔂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💭)纳入医保目录(🍬)。应对重大公(👂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⏲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🏸)临床价值大、(🤶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🥜)新支付(🛥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👼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🍋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🉑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🐃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🚽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♋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😗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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