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👋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👵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♊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🎃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🧤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🥠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🤲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🎑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🤼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🧡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🏬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🆎)确(🔆)定研(🚭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🕦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🦃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💛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🗒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🚦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🧙)入(♍)涉及的主(🏅)规(⛏)格、参照药(🧣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👅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👈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🌖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🤹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🆒)并完善多部门联(📁)动的支持(🈷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🧦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✨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🙋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🔂)医保(🐷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🌛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😠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🐟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🦁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🥃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😛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🚐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🥇)医保(🤜)承受力的高价(❌)值创(🕰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👵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🎐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🍨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🤲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🍦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🙀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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