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🎓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😢)措施》(以(😙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👹)外发布。中新(🎯)健(🌮)康注意到,对(🙁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🔰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⚽)看,文件提到(♐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🦓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🛬)向、布局(📛)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🚷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📌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😂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📰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🔪)保部门给(⌛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🔸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😂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🅿)见病(🆑)等重点领域(😾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🗣)务落地实施并(🏍)完善多(🏖)部门联(🔆)动的支持机制(➕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♎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👷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🦈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🙏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🕴)量、药(🎹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㊙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🧦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🍗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🤦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🦂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🐝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🚱)心宇(💀)表示(👆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🌕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👦)系的第一步(🔢)。该(🚄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😕)心宇进一步(🤟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❔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🛃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🏔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😳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🛍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🈂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🕓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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