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🎌)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🎭)新健康注(🍧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💭)”“进(🍮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✡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❓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⛱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🤨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😁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😴)管(🏘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🍆)出,鼓励商(🀄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🚼)的(🌵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📢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👃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⏭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🚤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😑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🥥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🏞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🎏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🏇)。 此(📂)前,即使进了医(🧀)保目录(🌭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😞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🚭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✊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😝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🎒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🉐)临床诊(👖)疗需求和(💉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🙌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🌇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🙉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😹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💶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😝)康保险创(📜)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🛰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🏫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🐋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😓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🍡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🌚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🏂)医保(🔆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📁)或(🕊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👔)记者(🌥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🚱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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