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😮)委印发的(🕴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🐿)付(👀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🆎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📥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😼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🛺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🦋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🍠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🐻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🍋)险公(🅱)司通过创(💗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👳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🖥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🍲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🗂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🏀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🕌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🤙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✴)域,推动药物研(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🐹)支持(🚲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🤚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🤚)解读发布会上(🌾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🔜)开药事(🎣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⛺)临时(✍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📨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👯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🤶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🆒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🍒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👭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🚙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🎐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🕌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💏))。重点(🤯)纳(🍧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🔕)围的创(♿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☝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🔅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🎫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🍺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🏆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💒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🍥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🔭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📋)计划实现(🛀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💹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📉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🍐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🌼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🐻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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