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🐾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😘)措施》)对(✅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😶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🏾)”,文件(🍇)都一一给出解(⚓)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🏴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😚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🚊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🦉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🙋)模。鼓(❌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🤝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🥀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✴)监(🌜)管部门(🎎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⚾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🖱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🎪)支付范围(🦄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💵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🥐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🅿)重点领域,推(🍓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🍆)门(🎤)联(👿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🎗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🍏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💩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📘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👟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🍒)基础上,按(🍇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🎒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🖨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⚓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🌤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😊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🛬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🎨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💄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🌄)保(🏖)障边界,为超(🏈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👐)高价值创新药提(❇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🕙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✝)医保药品目(🐻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📪)荐进入商保,并(🦓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📄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🌆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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