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🗨)局(🔔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🚱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🍛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👦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🕶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💣)数(🤕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🍔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💵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🐖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⏸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⛲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📯)持创新(😼)药的(🕣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🙄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📵)请医保部(🔎)门(🐢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☕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👖)创(🛫)新药(🤓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🍵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🛐)医保目录,创新(🏊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🧝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🐧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🏮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⛰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😼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🤚)内召开药事会(🙂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❔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🤬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🐑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🏄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🏖),定期(😃)调整优化基(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🤗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😳)新药,可(🍊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🎸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🍇)创新药品目(💼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👐)入创新程(🎪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🗄)出基本医保保(🦄)障范围的创(🤲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🧘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😙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🍉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🌱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⚓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👴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⏸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🌦),而且价格应该(⭐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