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🚉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➰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😀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📘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🔉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📞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🚮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🎗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🎲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🤽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🍲)。医保(📰)部门(🖕)与企(🍌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🔞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📕)研发(💲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🎉)研发国(💕)家科技重大专(👢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🦕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🌯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📺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🔰)召开药事(🦉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🚔)患者合理用药权(📒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🕔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🧑)等为由影响(🍰)创新药配备(⛺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🕳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⏳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💶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💠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📢)新(🕑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🧜)卫(🕥)生事(🚍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🏝)部门研究临时纳(🖐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🔇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🏚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😲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🚂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🏧)保(🌆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🏍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⚫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🍯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🚿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😩)商保(🎹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⛲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🕌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📉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🍡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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