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🥍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🥩)新药企发展(🗓)困境—(💦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🥝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♒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😣),文件提到(🎒)要依托(🖲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🐫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🤝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🏚)励商业健康(🥎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🙌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🌂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🏑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😕)医(🌃)保部(🎍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🌰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🚞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🌑)发方面,文件(🏉)专门提到(🕙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🚪)保目录(🌅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🎾)局医(📘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🌊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🛏)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🗯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🅱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🤞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🚽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🌴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♓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🧔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🚄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♟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🔱)提出设立“商(🛫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🎻)药(😕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😙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🗒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🦓)用药保障体(🧚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🎰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🥊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🛴)实现(👫)商(✏)保创新药(🍠)目录与医保(🥉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💢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⛱)康记者还在发(🎷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📠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🐋)场的边(🎂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🔃)且价格应(🕯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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