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💬)新健康注意到(👰),对于(🍻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🈵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😟)新药研发(🖐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♋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🍔)临床(〰)用(🏕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😗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🏞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💫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🛐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🚂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🚕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〰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🏑)流(😵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🥖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🗼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🅾)动(📱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👖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🗄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🏕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📎)动创新药积(📢)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🍒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🙄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🛍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👵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🏞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🥕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🌱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📳)通用名药品(✝)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🚱)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👨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🐷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🐻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🍌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🍭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🚋)进一步表(🙊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🎟)以自(🎉)主申报(🅿)纳(👊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👒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🤕)还在发布会现(🍑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🚶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🖐)相关(🔂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🍴)定位可能不一(✅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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