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🤐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🎣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🥇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😓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🙃)用药需求等(🕘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🙁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🐿)等(🏫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🎏)件(💠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🐮)励商业健康保险(🕰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😩)等多种方式(🍥),为创新药研(💉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🆎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🐐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🚄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🏮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📂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🐰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🎩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✍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🔺)药积极进入(👷)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🐗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🎽)于药品目(🤠)录更新公(🏛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📸)药事(🎲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🍙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🚡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🆙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🕔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✋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🧞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🐰)一大亮点是(🕺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🔣)称(🔣)商(💘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🌅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🔨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🖐)药服务(🛥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😭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🐄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💲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🚮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🔸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🎛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😺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🔣)局相关负责(🛁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♈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⛽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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