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🚗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🍋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💊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🛠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🛸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❔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🍦)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🚁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🍕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✌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🆖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🧑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🏊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🔣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💣)的创新(📔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🕴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♎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🛤)支付范围等开(🚔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📙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🚈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🐲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🚾)罕(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💻)药物研发相(♓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🔊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👶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🖲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🐿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🐩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💃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🕑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🦍)等为由(👺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🔮)内谈判药(🎳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🐯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☔)保(🌺)药(🆗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🎫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🌎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🎶)纳入创新程(🧕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🛌)且超出(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👤)药服务管理(🛒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😀)目录是健全多(🍷)层次用药保障(💻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📂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👆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🍢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👚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🍃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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