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🙀)措施》)对外(💷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🌷),对于(🤖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🎱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🎣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⛓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🥤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🎫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🔚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👩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📺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💻)多种(👪)方式,为创新药(🔩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📎),培育支(👼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😛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👁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🌉)到(🙏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🌉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🎰)病等重点领域(🐞),推动药(🌻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🎖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🔋)录,创新药也常(😆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🧕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🔜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🐾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🔸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🔩)外,不得以(🎅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🚔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🚎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🍲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🛋)医保支付范围的(🔎)可行路径(🚯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🐑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🛩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💄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📎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🍃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👸)值创新药(🤚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💴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🌺)或同时申报(💼)两者。” (💲)中新健(🌱)康记(🚒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💇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💬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🏵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🎌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