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🐽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🚎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🍫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🎅)措施。 《若干(⛔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🎥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🎿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🍊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🍖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🎍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🐊)出,鼓励商业(🦔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🚺)通过(😉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🚈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😁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👗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👶)企业可围绕药(🧞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💲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📿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🥪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🏾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🤬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📽)干措(🥣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💋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🦒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🚽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💄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🔰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👐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⚾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🎍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🆎)卫生事(🔕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🍗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🖕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🌩)新药(🚢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🍨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🏖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📮)医药服务(🗜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🃏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🌖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🌚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🕓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🐴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📙)者。” (❗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🧦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🖤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🎬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🈺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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