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🤣)家医保局、(📿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🤺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🅾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⭐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🔫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🛰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💽)发适(🐥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🌐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👏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🆘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🧛),培育(👂)支(🌙)持创新药的(🏧)耐心(🛋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🤠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💮)的主规格(🐷)、参照药、(⛷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🍞)推动创新(🥔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🔆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🍻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🏆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⛵)完善多部门联动(📈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Ⓜ)上强(🚰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👕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🛸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🐽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🍾)品(👟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💋)坚持“保(㊗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😼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🔤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🥌)、患(🥐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💙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💍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🍶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🕗)第一步。该目(🐩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💁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🖍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💖)悉,商保创新药(🈯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😳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🧟)在这里(🌩),所以用的(📭)是(🎳)推(🍻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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