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🤫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🤡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🚖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🏰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🃏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🛸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😏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📒)创新药研(🚇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⏰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🐭)险扩大创新药(📮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🛬)发提供(🎳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🌓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🆔)导。医(📈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🚓)涉及(🌏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🐘)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🏏)推动创新药研(🦄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🐁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🥢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⏳)制(👬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➰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🏞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⚫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📴)积极进入医疗机(🆖)构。 《若干(🛶)措(🕗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🔕)药品目录更新公(🕊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📵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🐕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🌄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⭕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💟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🌸)创新药纳入(👹)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🍉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🌬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🐽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🌯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👤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📄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🦋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🗨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🕦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♉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🍐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🐌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❤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😡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🔊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🎀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🙁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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