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🏼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🍭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🏛)企发展(🥑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🍡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🦋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📄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♉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👃)科研院所、医(🏅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📡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🍰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🎵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🦈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🌈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😗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🐿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📤)组(🖲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🔮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😟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🍰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🚌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🔯)落地实施(🕡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🎑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🔙)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💫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👆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🐆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✉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🔽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💙)”的基础上,按程(♐)序将符合(🅰)条件(🧜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🌍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🥅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🛂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🍅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🚝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➡)目录(🚧)是健全多层(📟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📠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👤)力的高价值(🌔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🔒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😈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💊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🎛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📳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📣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〽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🎖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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