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😠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👒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🌜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🤱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📌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📧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🐮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👢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🍍)机构等合理(🏊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😠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🐻)过(🕑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🔊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⌛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📤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👭)涉及的(🗺)主规格、参照药(⬜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🐤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🎄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🐾)等重点领域(🍒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❌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🐦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🌱)机构(🐳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🤩)备或(👕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🚮),保障临床(😤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⌛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🍱)限(🏛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🚔)上,按程序(🚑)将符合(🎍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🚣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🕓)围的可(🌋)行路径。 另(🍆)外,此次文(📄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🌭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🤭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🔎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🤓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⛅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🦕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⚡)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📹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🚤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🧥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🆗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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