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🚬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🆗)新健(📗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🏛)措施》首条(🖤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🍐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🕒)托全(🍌)国统一的医保信(🤶)息平台(🚼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♊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🗾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🍄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🐑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🌕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🐝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😞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😆)开展交流。 (📘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👛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🆖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⛵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🛠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🖐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🤬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😓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🔬)床诊疗需求(🌟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🕎)此外,不得以(➕)医疗(💕)机构用药目录(🍮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🐤)内(🍖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🚆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⛑)施(🥚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🚵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🐶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💬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👝)围的可(👐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🈶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🔲)在发布会现场(🥖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⬜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👖)宇表示(🍫),“商保创新(⌚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💚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🙎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👳),“国家医保(😎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🍝)目(🚣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⏱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🤪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🥎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🚹),所以用的(🗽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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