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😝)质量(💥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🥙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❌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🎭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✡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🦕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🌠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🤓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📳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😩)。鼓励商业(🚰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🔄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🔱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🆗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😻)门给予点对(🖋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🗣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👄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🤺)药(🐈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📢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🕑)儿(🍃)童用(📝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🕜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🚚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🕯)任(🗝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🕔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🥎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📱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🔇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🙇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🍽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🐇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📈)件等特殊情(🦔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📷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🛬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🎻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🐕)值大、患者(📽)获益显(👆)著且超出(🦔)基本医保保障范(🕖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🌬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😞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㊙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⛅)医保保(⚓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🐸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🌧)保创新药(❓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👣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🎨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🚮)健康记者(🔩)还在发布会现(🌴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🏛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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