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🐽)医保局(🔖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🤬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✂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🥢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📧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🌧)用药需求(🐳)等数据归集和分(🤦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🍑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🖕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👖)同(💎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🛣)格、参(⛷)照药、支(🐵)付范(🚸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🚈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🎍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😁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🐣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㊙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🤺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🔔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🗃)求和(🤸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🦖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👴)内(⛷)谈判(🌂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➖)用名(💋)药品只(🕟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📢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🚏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👰)符合条件的创(💃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🔪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🏻)部(👶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🔻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😢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💋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🦀)多(🦇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🐽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🌱)现商(🍪)保创新药(⏺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🍨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🏥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🐬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😯)的时候定(🚦)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🦐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🃏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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