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⏸)发的《支持(😌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🤳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💇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🏸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🧔)干措施》首(🐏)条(🚃)便提出(🏔)“支持(💪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🎗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💫)病谱、(📵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🚔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🕹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💚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🍤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📆)发(🌈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🌆)罕见病等(📉)重(💵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🦏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😟)保中心副(🗝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🌎),首要任务是(🕤)推动创新药积(🎙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👶)开药事(🕋)会,根据需(🦖)要及时调整药(🎷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😲)道,保(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😍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🙃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🚥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🥉)施》提(⛓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👒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🆕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😣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🖌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🔡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🔤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👎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🚱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🆘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🍽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🛴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🔢)录、商保创新(🌑)药目录或同(🛬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🧟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➡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🎊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♟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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