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🐵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🎰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🎡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🐘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⏮),开发适配创(🚷)新药研发需求(👕)的数据产品,支(🔮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🏆)医(🔅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⏱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✉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➰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🕊)品监管部门(🌟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🌞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🎭)药研发方面,文(⚽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🎊)用药、罕见(🙎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🛃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🗳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🐿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🙈)《若干(💅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😜)机构于药品目(🧦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🚌)开药事会,根据(🏼)需(🔗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📬)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🃏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🤛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🕌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🤷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🍪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💁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🙌)整优化基本(🧒)医保药品目(🐋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🐙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⭐)件的创新药(📶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🕴)著且超(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🛅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🍒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🚛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🐲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🔆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🖇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🖌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📀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📷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🐃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🍹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🖼)设计的时(🥅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📢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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