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♌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🏡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⏸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🕶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👌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➰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🛐)需(🐾)求的数(📜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👪)发(🌚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🏹)线,提升(🥨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🥖)提出(🆑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🕹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👲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🎩)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👵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🦆)。医保部门与企(⛎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🎺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🔨)点(🆖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🐿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🔕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🧤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🔇)布后3个(🕟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🛹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🕖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🚹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🌄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⏪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🚏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📌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🤖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🌰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🎮)的一大(😾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😏)新药(🏑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♍)务(🔙)管理司司长(🐨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💹)体系的第(💴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🏐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💬)划(🏚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⛱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🔐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🤕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🏋)记者(🎋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💠)品是推荐进入商(💏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🍈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🔍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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