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🥉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⏬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🍉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🍔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🔡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😱)的(😪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🗨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🤛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😟)金等多种方式(🙂),为创新药研发(🈵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🚛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🐝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💫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🚩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🅿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😅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🈸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👏)使进了医保(🧗)目(🥧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💽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♋)医保中(💕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🔽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🌵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🐒)目录更新公布(😠)后(⏪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🏙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🐎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💑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👌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🔵)将符合条件的(⛎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😶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🎌)商有(🐶)关部门研究临(⏲)时纳入医(🛠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🎨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🙏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🕌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🚨)医保保障边(🔪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🍭)提供新支(📲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🎬)药(🌨)品目录、商保(🎤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🕉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📇)新药目录中的(📛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😤)示,“因(🕸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📇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