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🦂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🤝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😄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💐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🤚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🆕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🔽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🛤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🤲)体来看,文件提(🐅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🌱)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😓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👭)产品(➡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🏢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🕐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❕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🕘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🆔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❔)、参照药、支(🤞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🔅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😇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👷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🐷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🌸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🔍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📝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🐶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🔑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🌠)需要及(🌭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🐝)绿(🍪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🆕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✊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🗓)谈判药品和(🔃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🐻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👤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👚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⤴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🛎)文件中(🍪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😋)局医药服务管(💼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🈲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⛳)本(🕥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🏽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😣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🛴)不同的(😨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💳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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