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📗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🎿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🥇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🤤)据(🏴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🦏)台,做好疾(🛐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⛪)药研发需求(🖨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📘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🏤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🐗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🗒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📦)统筹推动创(⏩)新药研发方面,文(⛷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😧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㊗)童(🥣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🍇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🔟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🙈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💨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🤵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🍮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🏎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🐄)响创新(🌳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🌍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🚵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🍄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🌺)有两(📻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🎖)事件等特殊情(🥄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🍩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🍚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👊)“商(🍎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🍂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🐟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🚁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📵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🧑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🛢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🖥)保创新(🈷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🌌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🕣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🔙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🕢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♑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🈺)是推(🏰)荐,而且价(🚎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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