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🤹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🖥)创新药高(📬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🎎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🤘)发展困境—(🏔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🧝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🚈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🌪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🎎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💖)发方向(🚟)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👽),提(👋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🕎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🌙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🛌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🤔)步(🧢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🔱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🔆)发相关任务落地(🚶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🏾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🎨)药(🛃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🍻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🍧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🔒)新公布后3个(👩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✏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✊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🔓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Ⓜ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⏸)限制)。 (😽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📘)调整优化基(⏯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🍷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🔐)殊情(💮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🗒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🚞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🤱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🔁)新(🀄)药目录是健全(🦌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🏆)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🍉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🎫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🕺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📏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🚮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🐬)以用的是推荐(⛓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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