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🦔)医(🛤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🙂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🛤)提到要依托全(🎅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🎞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😱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🌇)构(🏒)等(📳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🏚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💤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🍇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🍗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🐯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👯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🍵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📎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🔲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🈶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👅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🐋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🏙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🤫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📉)新(👡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💃)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😘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🕍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🚡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📘)创新药纳入(🚙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🕤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🌭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🧙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🆗)床价值大、(🎸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📭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🎊)创新药目录(🚃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🏭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😻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🐧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📕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📫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🍧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🗒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🧜)时申(⬛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🖐)还(🕞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😍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🛐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🕦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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