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👊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🤠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🐲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👫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🏪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😜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🤧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🛷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🏟)、医疗(🏚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✏)件提(🕚)出,鼓励商(♿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🅾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🐴)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⚽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🐨)家药品监管部(🐕)门受(🔈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🐾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🥡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📰)发方面,文(🔰)件专门提到组(✍)织实施创(✳)新药物研发(📺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💉)病、高发(🗾)重(⏫)大慢性病、(🛃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🎷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🏃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🌿)副主任王国(🌸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⏹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🎭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🌧)事会(🌗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🏄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👅)和患者合理用(🎄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🌖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💭),定期调整优化(🌜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👇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🈲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🍹)司长黄心宇表(🕣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🥇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♍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🔘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🖌)目录与(🧢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🔥)调整,程(🚠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🏑)主申报纳入(🤤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👜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📟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🏆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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