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🖋)7月1日,国家医(🎌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🌆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🚕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🏐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😠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💿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🛒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🙍)确(🤼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🥚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🏍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🧦)模。鼓(📼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🛀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😔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🔭)可同(🏘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🎲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🎵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🅾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🥤)保中心副主任王(🛣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😰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📲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🌌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🌓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💀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📩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🎴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📜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📽)有两个(🎈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🚌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🛎)需的创(🚢)新药,可商有关(⏫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📝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💴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🎈)且超出(😉)基本医保保障(🌇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📮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🐗)医保局医(⛑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🏺)高价值(🏫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🔭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🌥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👻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🦔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🍱)能不一样,这是(🚬)市场行(🔃)为,市(💛)场的边界(🍫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🐴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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