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🙂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⌚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🥩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🍦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🔗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👑)息(🥅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🧓)的数(🦖)据产品,支持(☕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🛒)创新效率。 在(🍆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🆒)创新药投资规(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⛰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🌫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🔓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👢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⛄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😍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🐤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🛳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✖)医保定(🎆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💦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👄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🍶)疗机构用药(🐩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🏆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👱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🐶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♍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👔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🚼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🦎)下称商保创(➕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💚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😶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😌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🍭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🐇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🆗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🛄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🏦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🥗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🗻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😄)划(📠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🏑)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🧠)可(🔤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✖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🖐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🏿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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