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🕊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💤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🏍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🤒)件提到(🅱)要依托(🗺)全国统一的医保(🧀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🔍)病谱(🌨)、临(🖱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㊙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✒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🕘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💾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👖)业(🎺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⏩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🍮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🐶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🎐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☝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😶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🕛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🔍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🏧)。 (🥌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🚥)。医保目录内(🐲)谈判药品和(💣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🤒)名药品(🈚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🐧)保(♋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🈲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🐏)共卫(👨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⬅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😯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🤘)入创(🌬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✊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📈)目录(🕕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📐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🛤)本医(🕊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🤳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❌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🐌)录与医(🏺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🎒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😭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🕜)商(😣)保创新(🚴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🥁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🛢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🎇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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