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🕳)的若干(👬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🐆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🕓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📑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🛫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⏲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⌛)件提到要依(🕸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🛎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🍥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🔫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🐗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💩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🏻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😙)部(🍃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😼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👶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🚮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🥛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🐔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❎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🤭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👩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🤶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🏣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🍸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❔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📉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⏸)目录内(⏰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⌛)通用名药品只(😈)能有两个规格的(🐚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📪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🕠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⬜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💣)纳(🌨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🌷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📈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🗡)程度高、临(🔥)床(⚪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💪)会(🍺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🐫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🎻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🔯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🌌)价值创新(🐎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😚)保局计划实(👋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🌀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🛠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🛴)录或(🔦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👐)样,这是(🚨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🏗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🥄)也是协商价(🍷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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