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🎃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🛒)卫生(📴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📛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🈚)业界关心的(⏲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🍳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🌇)便提(🍓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👟)依托全国(💍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🌽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♑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🗣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👂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☝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🎿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😜)主规(🔍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👅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🚸)科技重大(📦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🕟)、罕见(🐃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✉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🧛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🐑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👅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🚅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🚦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😘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🐉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🐞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⛽)件的(👫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🍙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💫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💚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⚾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😕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🈳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🏿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🕷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🔛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🆑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🏛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🐈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🍜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🥤)药品是(⛓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🎮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⚽)设计的时候(💸)定位可能不一样(✡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🤮),所以用的是(📏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👈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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