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🎻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✏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📂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🦅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🐆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🔣)疗机构(🥍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👽)局(🏪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🚲)面,文件提(🗣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💈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😬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🛀)长期投资,培育(💫)支持创新药的(🎢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🥂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🐨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🥪)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📼)政策(⏭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🍡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🏞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🛂)件专门提到组(🕢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🚛)高发重(💑)大慢性病(📸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🥘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👱)中心(🐧)副(➕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🎻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🍻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⏯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🔜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🔐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🛺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🧖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🔕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🖐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🍼)符合条件(⛔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📂)需的创(🎫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👪)基(😉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☝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🅱)边界,为超(😕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🐬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🥇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🍋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⏹)纳入医保(🤴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🏟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😸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📪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🎙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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