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🌴)》)对外(📂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🛢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💢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🌐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✍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🚈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🚬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🤛)方向、(🐞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🥋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🚱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✳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🐴)育(🕠)支持创新药(😅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🌜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🍖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🔍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🎃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🐨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🥟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🚔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🤠)制。 此前,即(🍈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🚲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☝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🦀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🏤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😧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🚮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🎖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🔆)创(🏹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📘)等特殊情况必(💚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🗜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😫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🐳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🍄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🈸)程度高(🌡)、(🐹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🤓)。 在发布会现(🎙)场,国家(🏟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✂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😭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🍘)边界,为超(🚨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🔬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🎒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🔇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💤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➕)的边(🍮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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