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🖐)医保局、(🚳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📚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📸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🛅)看,文件提到(👼)要依托(🚥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🍎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📞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🕌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🙅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💨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🍅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💼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😡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🔢)部门(🚒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💋)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👷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🔌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✝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🌛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🔌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🐬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🌛),首(🦐)要任(🍷)务是推动创新(🍻)药积极进入医(✂)疗(♍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🐡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🚃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🛎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🚩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💄)使用(🌐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🛂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🌓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🤷)重大公共(🐅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🚶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🤯)付范(♎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🖲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🏡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🔬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⛴)著且超出(🃏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🏒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👠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😗)录将明(🕐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📒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🎒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🎻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👒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🥜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🎀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🚢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⏩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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