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🆓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😰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📚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🈳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👑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🎧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🛰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😜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🛅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🍖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🛢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🤸)给予(💝)点对(🎶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🌊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👥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🏤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🈁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💿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🐕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👦)入医疗机(🍘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⛸)励(👳)医保定(🤑)点医(🔻)疗机构(🐧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💸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🏫)立临(🏅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🙅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🔶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🍥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🕥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🚙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📓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🍃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😂)公共卫生事件(🎙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🎇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🐀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〰)度高、(🌜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👼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Ⓜ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💄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⛔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🧛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📫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📵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🆙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🔭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⛴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🏋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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