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🖨)生健康委(🍰)印发的《支(🔺)持创新药高(😁)质量发展(👟)的若干措施(🐯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🥣)新药企发展困(😲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🍌)”,文件都一一(🍼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🚦)要(🌰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🛅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🦒)据归集和分(🤕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🙂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🎖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♟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🧤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🕷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🥡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📱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🔏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🆓)的支持机(🎲)制(🈸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👟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🤣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🐏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🧥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🐠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💬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👚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🏗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👥)范围的可(🎬)行路径。 (⛩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🏆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✅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🎨)发布会现场(👌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🐙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🌜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💡)出基(🎛)本医保承受力(🦁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👈)宇进一步表(🛩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🚼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🍨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👿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🔔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🏼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💙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🐅)里,所以用的是(🖇)推荐(🚍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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