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😞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👐)新药高质(🎈)量发(🔆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🍜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🛫)展困境——(♒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🛍)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🎪)》首条便(🏘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🕝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😝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🌷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🤗)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🐎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💥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🤯)资基金等多(🛫)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🤔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🥑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🚎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⬇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🔑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😓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🥗)组(🚠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💉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👱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🎑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🧑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🚕)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😕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👟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🎑)受“一品两(👌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📞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🦍)优化(😽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🧀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🏀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🤗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🛢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🍹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🏠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🏡)录)。重点(🗓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🗄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⏸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🌔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📀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⏬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㊙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🏭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😳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💢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🍩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⛱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🈴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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