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😤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🐥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🕷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👦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❔)台,做好疾病(😥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🔄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🐂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🏗)业(🚓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☝)创(🤼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🛀)育支持创新药的(✈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📚)请获得国(🤨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🈁)创新药研(⛽)发方面(💚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⏲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🔛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🐩)药物研发相(👥)关任务落地实施(🍳)并完善多(🥐)部门联动的(👄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💈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🦄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🗄)通道,保障临床(😆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🐦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🍨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⭕)通用名药品(🔸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🐙)整优化基本医(👧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😠)特殊(🎴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🔙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👳)围的可(🗻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🥎)“商业(🚍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🏛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🎓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👫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❇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🖨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❕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👞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💾)计的时候定位可(⛹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🈺),而且价格(🥀)应该也是协商价(🤐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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