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🔬)局、国家卫(🌘)生健(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🕵)据用于(🎃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🤠)医保信息平台(🏪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🔃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🍞)发需求(🎯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🌈)等合(🥊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🔭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🎗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❄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🌏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💦)申请获得国家(🍷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♋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🚎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🈷)持机(♎)制。 此(🙇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🐉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🤝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💮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👞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🥛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🕴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👉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🎿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🚚)药配(⏯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🥕)录内谈判药(🚦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💼)药品可(🚣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👥)药品目录(📥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🤼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⛱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👉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🖇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🏼)出基(🤝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🐯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✳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👣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🐓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🚁)申报纳入医(📍)保药品目录、(🚄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🛡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👲)保创新药目(🏰)录中(👍)的药(🥘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🎋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👩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🐠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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