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🐹),国家医(🏩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💆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🐮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🍨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🌱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📡)来看(🍪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🔫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🕍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🐪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🏹)励商业健康(😍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🍹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💩)资,培育支(🥘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⛸)另外,文(❗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🛁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🏾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🍩)。 在(🔦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🗞)病等(🦖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👫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🔠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🥔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👉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💃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🌸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📅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💥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🚐)合理用药权益(🖤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🚢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💿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🕧)创新(🚃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🧐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⛽))。 (😑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🐄)符合条件的创(㊙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🍥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🤝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🏃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🚲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🧕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🐴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🆖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🐾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🌁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❌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👝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🈵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🙅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➰)是推荐(👐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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